境外租賃設備的財稅承租方涉稅如何處理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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carynmacias3567 評論
承租方繳納和代扣代繳增值稅抵扣事項根據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八條、第十條規(guī)定,貴公司繳納的進口增值稅,如該租賃生產設備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、非增值稅應稅項目、免征增值稅項目的,取得的海關進口增值稅專用繳款書不得抵扣,否則,可以抵扣。
根據財稅〔2013〕106號文件的附件1第二十二條第(五)項、第二十三條第(三)項以及第二十四條第(一)項規(guī)定,該公司租賃生產設備,除專用于簡易計稅方法計稅項目、非增值稅應稅項目、免征增值稅項目外,該公司代扣代繳德國公司的增值稅,可憑稅收繳款憑證,租賃合同、付款證明和境外單位的發(fā)票或對賬單,予以抵扣,但資料不全的,其進項稅額不得從銷項稅額中抵扣。承租方的會計處理承租方從經營租賃生產設備,進口及支付租賃費的會計分錄如下:
1.租賃合同貼花借:管理費用——印花稅貸:銀行存款等2.向境外支付保證金借:其他應收款——保證金貸:銀行存款3.進口環(huán)節(jié)繳納關稅,進口增值稅借:制造費用——租賃費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
貸:銀行存款4.確認租賃費借:制造費用——租賃費貸:應付賬款——外方5.代扣代繳外方增值稅及附加、企業(yè)所得稅:
借:應付賬款貸:應交稅費——代扣代繳企業(yè)所得稅貸:應交稅費——代扣代繳增值稅及附加6.向外方支付租賃款借:應付賬款——外方貸:銀行存款7.繳納扣繳稅款借:應交稅費——代扣代繳增值稅及附加借:應交稅費——代扣代繳企業(yè)所得稅貸:銀行存款符合規(guī)定條件,承租方代扣代繳的增值稅可以抵扣:
借:應交稅費——應交增值稅(進項稅額)
貸:制造費用——租賃費。
7個月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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